海盐电大2017秋招生简章

发布者:海盐电大发布时间:2017-08-29

 

2017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招生简章

报名截止时间:开放教育第一批次94结束;第二批次“随到随学”招生108结束。浙江大学、西南科技大学92结束;大连理工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中国医科大学920结束。

学院地址:武原街道枣园西路368         咨询热线:0573-86115630      

学院网址:http://www.hytvu.com.cn           招生QQ513391807

开放教育招生计划

     

招生人数

招生对象

学习年限

收费标准

本科

法学

30

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文凭

2.5年至

8

按国家规定实行学分制管理,本科专业毕业最低71学分,每学分收费110元,共计7810元。

行政管理

30

会计学

30

学前教育

30

专科

 

行政管理

30

具有高中、职高、中专、技校及以上学历

2.5

8

按国家规定实行学分制管理,专科专业毕业最低76学分,每学分收费110元,共计8360元。(其中乡镇企业管理、园艺技术、观光农业每学分70元,共计5320元。)

计算机网络技术

30

会计学

30

学前教育

30

机械制造与自动化

30

乡镇企业管理

60

园艺技术

30

观光农业

30

中专

会计

30

具有初中学历

2

每年学费1200元

2017年秋季各专业入学的学生,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,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,准予毕业,并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。本科(专科起点)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学士学位。

报名地点、方法:

报名地点:海盐电大招生办(枣园西路368号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对面电大教学楼一楼117室)或各乡镇成校

报名方法: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、免冠二寸蓝底近照2张,同时需交注册费200元。

报名时所持毕业证书需国民教育系列且真实有效,否则经教育部验证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,责任由学生自负,所发生费用一律不予清退。

本简章在执行过程中,如遇国家教育部新出台政策,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